曾参杀人
出自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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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
昔者曾子处费,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。人告曾子母曰:曾参杀人。母初不信,三告之后,母心惶恐,逾墙而走。
白话翻译
与曾参同名之人杀人,旁人屡次告知曾参母亲,起初母亲坚信儿子,流言重复多遍,终究心生恐惧逃走。
故事寓意
流言重复千遍易被当真,众口铄金,至亲亦会被谣言迷惑。
出自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