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言三至
出自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
繁
原
昔曾子处费,有同姓名者杀人。人告其母曰曾参杀人。母初不信。三告之后,母乃逾墙而走。众口铄金,积毁销骨。
白话翻译
与曾参同名之人杀人,旁人接连三次告知曾参母亲。起初母亲坚信儿子清白,流言重复多次,终究心生恐惧仓皇逃离。
故事寓意
谎言重复千遍易被当真,众口毁谤,至亲之人亦会被谣言迷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