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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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药到病除 | 张锡纯《医学衷中参西录》:“药到病除,效如桴鼓。” |
| 无源之水,无本之木 | 《左传 昭公九年》:“我在伯父,犹衣服之有冠冕,木水之有本原。” |
| 豹死留皮,人死留名 | 宋·欧阳修《新五代史·王彦章传》:“彦章武人,不知书,常为俚语谓人曰:‘豹死留皮,人死留名。’” |
| 三不拗六 | 明·冯惟敏《僧尼共犯》第二折:“自古道三不拗六,他每都是城狐社鼠,俺也革不了他的积弊。” |
| 复蹈前辙 | 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“今不想前事之失,复循覆车之轨。” |
| 龙鬼蛇神 | 清·钱谦益《列朝诗集小说·铁崖先生杨维桢》:“所作古乐府辞,隐然有旷世金石声,又时出龙鬼蛇神,以眩荡一世之耳目。” |
| 能言善辩 | 元 尚仲贤《气英布》:“若得能言巧辩之士,说他归降。” |
| 几次三番 | 鲁迅《朝花夕拾 藤野先生》:“但一位先生却以为这客店也包办囚人的饭食,我住在那里不相宜,几次三番,几次三番地说。” |
| 眉清目朗 | 元·郑光祖《伊尹耕莘》第一折:“真乃是眉清目朗,可怎生流落在村庄深巷。” |
| 肉圃酒池 | 西汉·刘安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“纣为肉圃酒池。” |